(星島日報報道)警方又搗破「吸血鬼」高利貸集團!前日展開「閃燃者」行動,掩至新界及九龍區搜查三家持牌放債公司及四家借貸中介公司,拘捕十八男女,懷疑他們涉嫌高利貸及刑事恐嚇;有市民上門查詢借錢條款,被恐嚇威逼支付六百元手續費,另有債仔借八千實收一千六百元,年息高達二千五百厘。
記者:楊偉亨
警方打擊非法放債活動,搜查七家公司,拘捕十八人,檢獲一千五百件借貸申請、三百封追數信,以及疑以不法手段收數所得的六萬元現金。被捕十三男五女,年齡十九至六十一歲,當中一人為持牌放債公司負責人,另兩人為中介公司負責人,其餘是公司職員,各人年齡由十九至五十一歲,事後均獲准保釋,三月初返回警署報到。
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何振東表示,警方為打擊不法放債活動,已於數月前起展開代號「閃燃者」行動,今次屬第三波,並根據過往個案資料再跟進,發現有持牌放債公司可能與中介公司勾結,透過中介公司向借貸人收取不合理手續費,以逃避法例對放債利率規管。
持牌公司與中介公司勾結
探員前日採取行動,掩至荃灣、油麻地及旺角,突擊搜查三家持牌放債公司及四家借貸中介公司,拘捕十八名男女,行動中檢獲三百封追數信及一千五百份借貸申請表,另有十六台電腦、七部傳真機及用作宣傳的易拉架,以及搜出六萬元現金,懷疑是以不法手段收數所得。
警方發現借貸中介公司透過報章、網上或在街頭擺放易拉架廣告吸引市民借錢,有個案是債仔借款八千元、實收一千六百元,利率高達二千五百厘,是現行法例年息六十厘上限的四十倍。另一受害人前往查詢借錢條款,欲借款一萬元,獲悉要繳付高昂手續費後決定不借,仍被人致電恐嚇,威逼支付六百元手續費。
新界南刑事總部警司(行動)余嘉麒呼籲市民於借貸時,必須提高警覺,並光顧合法的放債機構。根據本港法例第一百六十三章《放債人條例》第二十四條,任何人干犯條例內所訂明有關放債利率的罪行,最高可罰款五百萬及監禁十年。